档案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流程
申请人提出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
↓
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并核对申请人身份、条件(如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内容;不属于本辖区范围的,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)
↓
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
↓
当场受理并进行审核、审批申请人缴纳的相关费用
↓
提供查询服务出具查询结果证明
↓
申请人领取证(当时能提供查询的,当场领取;当时不能提供查询的,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七日内通知领取。
办结时限:1、法定办结时限:7个工作日
2、承诺办结时限:当场办结
实施依据:1、《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》第6.2.1-6.2.11
2、《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》第10-14条
房屋权属查封、限制登记流程
法院及其他职能部门要求协助执行,并提供要求协助文书及相关工作证件
↓
工作人员查阅相关产权档案核对是否符合查封、限制要求,
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
↓
工作人员即时根据查封、限制材料将信息录入产权登记系统
办结时限:当日
实施依据:1、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第22条
2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抵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1、2、28、30、31条